姜寨遺址
〔概況〕姜寨遺址,于1972年9月發(fā)現(xiàn),1979年發(fā)掘。包括氏族公社時期的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其址在縣城北一公里處的姜寨村南,臨河北岸上。是我國對新石器時-古發(fā)掘中,迄今所見最完整的村落遺址。遺址中間偏東有公路南北穿過,西北角極少部分為姜寨村所壓,面積5萬平方米左右。村南有臨河,為天然屏障,東、北兩側(cè)有弓形環(huán)繞的圍溝3條,是村落的防衛(wèi)設(shè)施。村落分為居住區(qū)和墓葬區(qū)兩大部分。溝內(nèi)為居住區(qū),中心是廣場,廣場四面各有房群,房門都面向中心廣場。東南部臨近圍溝處的大型房子是氏族公眾活動的地方。
〔出土文物〕(1)房址,共120多座,其中屬仰韶文化(為新石器時代文化,于1921年于河南澠池仰韶村首次發(fā)現(xiàn)故名,屬母系氏族公社繁榮期包括不同時代的各種類型:半坡早期類型、史家類型、廟底溝類型、半坡晚期類型等。約公元前5000~3000年。)半坡類型的100多座,史家類型的4座,半坡晚期類型的7座;龍山文化(系新石器晚期文化,1928年最先發(fā)現(xiàn)于山東章丘龍山鎮(zhèn)城子崖,屬父系氏族公社時期,在仰韶文化之后,約公元前2800~2300年。)的10多座。房址平面有方、圓兩型,分大、中、小三種:大房一座,面積120平方米;中型房4座,平均面積80平方米;其余小型房,面積20平方米左右。營建方式有地穴、半地穴和平地建筑三種。結(jié)構(gòu)是土壁,壁柱,茅草頂。一般都有門道,門道上有門篷,下有門坎。房子中心是灶坑,灶坑周圍一般都有1、2、4、6個不等的柱洞,共129個。有的柱洞周圍有非常堅硬的土圈。灶坑共300多個,屬半坡類型的200多個,半坡晚期類型的30多個,其余屬廟底溝和史家類型,形狀有圓形、橢圓形、方形和不規(guī)則形。并有深穴、淺穴及灶面之分。(2)窯穴,燒制陶器的陶窯共4座,屬半坡類型。窯門為圓形。由火膛、窯門、窯室和環(huán)形火道構(gòu)成。儲藏東西的窯穴共有400多個,交錯地分布在住房附近。其中屬半坡類型的200多個,特點是多半有二三個臺階,可以旋轉(zhuǎn)上下。屬史家類型的30多個,廟底溝類型的5個,半坡晚期類型的80多個,屬龍山文化的40多個。窖口有圓形、方形和圓角方形、圓角長方形,口小底大,一般是口徑1米,底徑2米左右,深2米左右。早期的更小、晚期的更大。(3)墓地,有3處。一號墓地在圍溝東外,屬半坡類型,自北而南,首先是一群嬰兒的甕棺葬,接著是未成年的小孩墓和成人墓,多為單人仰身直肢葬,頭向西。殉葬品一般為5至7件,有尖底瓶、缽、盆、碗、罐和蚌、骨等各種裝飾物和石質(zhì)工具。二號墓地在遺址的中心,屬仰韶文化史家類型。絕大多數(shù)為多人多層次的二次葬。一般墓中,埋葬10多具或20~30具,最多的達70~80具。殉葬品多是小型帶蓋罐和葫蘆瓶。三號墓地在一號墓地近東偏北,葬式和殉葬品與一號墓地大同小異。墓地中共有土坑墓300多座,屬仰韶文化半坡類型的130多座,史家類型的180多座,半坡晚期類型的3座,龍山文化的5座。有甕棺葬200多座,屬仰韶文化半坡類型的170多座,史家類型的40多座,半坡晚期類型的2座,龍山文化的1座。
遺址出土文物1萬多件質(zhì)地有石、骨、角蚌及陶器等。有石、骨制的斧、鏟、鏵、鑿、鏃、骨針、骨魚鉤等生產(chǎn)工具,骨石制的笄、珠、環(huán)和墜飾、蚌飾、貝飾等裝飾品。
陶器出土較多,陶制的缽、盆、碗、罐、瓶、壺、盂、杯等多種生活器物。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1)屬史家類型的有斂口淺腹缽、平底碗、帶蓋小罐、大口鼓腹甕、直口直腹尖底罐、葫蘆瓶、短頸壺等。紋飾有繩紋、弦紋,指甲、 席布紋少見。彩陶多為黑彩,有魚紋、鳥紋、圓圈紋、圓點紋、弦線紋、黑條帶紋、橢圓點紋等,器具里施有彩色者實屬罕見。(2)屬廟底溝類型的有曲腹碗、缽、雙唇口尖底瓶、平底瓶、雞冠耳罐、直壁平底杯等。紋飾有繩紋、細線紋、弦紋附加堆紋等。彩陶有弧線紋、鳥紋、曲線紋、圓點紋等。黑彩多施于缽、盆的外上腹或口沿上。(見下圖)(3)屬半坡晚期類型的主要是斂口曲腹平底碗、缽,寬平沿盆、附加堆紋罐、帶流罐、喇叭口長脖尖底瓶、大口直壁甕等。紋飾以粗繩線、細線紋為主。
在姜寨遺址出土的陶器上還發(fā)現(xiàn)有40多種120多個刻劃符號,這些符號,多數(shù)跟半坡遺址刻劃符號相同,這是那時的文字,有些已經(jīng)被破讀。
姜寨遺址的出土文物,包括氏族公社時期的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它說明母系氏族繁榮時期的部落在這里生活了約3000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