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嶼工部局遺址位于廈門市思明區(qū)鼓浪嶼,年代為清。
簡介:1902年英、美等十三國領事和清政府簽訂了《鼓浪嶼公共地界章程》,規(guī)定在鼓浪嶼公共地界設立“工部局”,以執(zhí)行“領事團”的決議。1903年1月工部局設立,租用位于鼓新路40號和記崎的一幢英式樓房。該樓房大約建于1880年前后,坐西北朝東南,單層英式建筑,附有半地下隔潮層,四周為庭院?,F(xiàn)建筑已毀,僅存建筑基址,通長80米,寬50米,地面上還可見一段殘墻。
保護范圍:東、南至三明路,西至鼓新路,北至建筑遺址處外20米。
2018年,鼓浪嶼工部局遺址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