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古城烏聊山明代墓葬之迷!
引
言
1993年,歙縣徽州古城發(fā)現(xiàn)了一座古代墓葬。學術界對墓主身份至今沒有確切的說法,或作為“貴婦”,或作為“王妃”。此墓葬禮服規(guī)制為親王妃與世子妃,從徽州府志、歙縣縣志可知,永樂十五年廢谷王朱橞為庶人,徙置新安衛(wèi)。墓主為朱橞之妻親王妃可能性比較大。
1993年11月26日下午,在歙縣徽州古城烏聊山儀表廠蓄水池工地發(fā)現(xiàn)了一座古代墓葬。墓距地表深約5米,為磚室,頂部拱券,長3.2米,寬1.4米,通高1.5米。木棺內有霞帔金墜子、金簪、金鳳釵、金鉤、金花、玉帶、玉佩、玉圭、玉珠、佛珠等大批珍貴文物。其中金鉤內側钑“內宮監(jiān)造作色金計貳兩重釣圈全”14字;金簪一對,其中一支钑“永樂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奉司造成色金簪一支四錢重”,另一支钑“內宮監(jiān)造九成色金壹對壹兩重”。此事在2010年版《歙縣志》第二十四編《文物》第一章《遺跡》第三節(jié)《墓葬》中有記載。學術界對墓主身份至今沒有確切的說法,或作為“貴婦”,或作為“王妃”。
因參與歙縣徽州歷史博物館布展,有幸看到了這批珍貴文物的部分照片,頗為震憾。這些出土的金珠玉器,應該大都是禮服上的,為墓主當時入斂所穿衣冠,因時日久長,纻、絲、紗、羅等化去,僅剩衣冠上的金珠玉器。
從《明會典》可知,明初,等級制度極為森嚴,在金銀玉器方面,洪武三年規(guī)定士庶之妻首飾只許用銀鍍金,耳環(huán)用金珠,釧鐲用銀。成化十年,禁官民人等婦女不許僭用渾金衣服、寶石首飾。因此,即使是巨商豪賈,也不可僭越,否則觸犯法律。
在宮廷之外,獲有封號的命婦是有禮服的,用于朝見皇后、在家見公公、婆婆、丈夫及祭祀時所穿,命婦封號以丈夫或兒子的官爵高低而定,所穿禮服都是有等級的。
出土霞帔鳳文金墜子
出土金鉤
首先我們來看看霞帔金墜子。金墜子為雞心形,上裝金鉤,縱15.2厘米,橫6.2厘米,厚2厘米,重82克,兩面皆钑鳳,展翅欲飛狀,鳳尾長垂飄逸。
《明會典》卷六一載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命婦禮服用金事件,一品至二品,霞帔用云霞翟文,钑花金墜子;三品至四品霞帔用云霞孔雀文,钑花金墜子;五品至霞帔用云霞鴛鴦文,鍍金钑花銀墜子。從一品官至四品官命婦霞帔上都是金墜子,但墜子里是花,并非禽類。由此,單從金墜子钑鳳一項,我們可以知道,此墓主并非命官之婦,并且命婦禮服上沒有資格用玉。
這么說來,此禮服定然是皇家宗室所有。在禮儀上,皇家宗室的皇后、皇妃等人在接受冊立、冊封及助祭、朝會時都要穿禮服,以示尊重。除了皇后與皇太子妃的禮服不用大衫霞帔,皇妃、公主、郡主、郡王妃、親王妃、世子妃等所穿禮服都是有大衫霞帔的。
關于皇家禮服中的霞帔墜子,《明會典》卷六十載永樂三年所定,其中皇妃玉墜子瑑鳳文,皇嬪的冠服冠用九翟,比皇妃的鳳要次一等,大衫鞠衣如同皇妃,圭用次玉谷文,墜子沒有記載,應該是玉墜子;郡王妃、郡主皆是金墜子钑翟文。可見皇妃、皇嬪、郡王妃、郡主的墜子都與墓主的鳳文金墜子不同。親王妃、公主、世子妃冠服,除公主不用玉谷圭之外,其它的都相同,所規(guī)定的大衫霞帔鳳文金墜子與出土金墜子形制相符。以此可知,墓主身份定然在親王妃、公主、世子妃之內。
出土玉谷圭
雖然親王妃、公主、世子妃霞帔墜子都是鳳文金墜子,但是在禮服上,公主是不用玉谷圭的?!睹鲿洹肪砹d親王妃冠服禮服“玉谷圭長七寸,剡其上,瑑榖文,以錦約其下,并韜。公主不用圭?!薄吨芏Y·考工記》載:“谷圭七寸,天子以聘女?!逼浼y飾形如谷粟,象征美好。
2010年版《歙縣志》載所出土的玉谷圭長15.6厘米,以現(xiàn)在的尺寸當然不可能是七寸,從《明會典》卷六十在《皇后冠服》禮服中永樂三年定“玉谷圭長七寸,為周尺”可知,此為周代尺寸。周代一尺合今約23.1厘米,與15.6厘米相差微小。另外,所出土的玉圭,表面布滿了一粒粒大小均勻、排列齊整的凸起圓點,為谷粟狀紋飾,可見必是玉谷圭無疑。由此得出,所出土的玉谷圭與《明會典》所記載的玉谷圭形制相符。因公主不用玉谷圭,世子妃與親王妃禮服相同,都是有玉谷圭的。
附:親王妃冠服永樂三年(1405)定
九翟冠二頂,冠以皂谷為之,附以翠博山,飾以大珠翟二,小珠翟三,翠翟四,皆口銜珠滴,冠中寶珠一座。前后珠牡丹花二朵,蕊頭八個,翠葉三十六葉,珠翠穰花鬢二朵,承以小連云六片,翠頂云一座,飾以珠九顆,珠翠云十一片,翠口圈一副,金寶鈿花九個,上用珠九顆,金鳳一對,口銜珠結,金簪一對。
玉谷圭長七寸,剡其上,瑑榖文,以錦約其下,并韜。公主不用圭。
大衫霞帔,衫用大紅,纻絲紗羅隨用,霞帔以深青為質,金繡云霞鳳文,纻絲紗羅隨用。金墜子亦钑鳳文。
玉革帶青綺鞓,描金云鳳文,玉事件十,金事件三。
玉花采結綬,以紅綠線羅為結,上有玉綬花一,瑑寶相花文,綬帶上玉墜珠六顆,并金垂頭花板四片,小金葉六個,紅線羅系帶一。
玉佩二,如東宮妃佩制,珩以下瑑云鳳文,描金,上有金鉤。
青韈舄,韈以青線羅為之,舄用青綺,飾以描金云鳳文,皂線純,每舄首加珠三顆。
既然親王妃與世子妃所定冠服相同,那么墓主到底是親王之配還是親王嫡長子之配呢?這都不能斷定,而且,這個王妃或世子妃又是誰呢?是如何到徽州來的呢?
出土金簪
從出土禮服金簪上的文字“永樂七年(1409)十二月十四日承奉司造八成色金簪一支四錢重”,為我們鎖定了墓主生活的年代,活動時間在永樂年間前后。親王或世子為其所配在徽州選擇風水,這事從來沒有聽說過。對于名人之類,志書大都要記載墓地。如羅愿《新安志》載曾為歙縣主簿的王韶母親之墓:“王丞相母墓,有墓列石人石羊之屬。傳云國朝王丞相嘗為縣主簿,母夫人卒,葬此,不知為誰?!庇智宓拦狻痘罩莞尽份d徽州府知府陳彥回祖母墓:“陳太守祖母郭夫人墓,在西潭渡后,太守,陳彥回也,葬祖母于此墓,旁有祠?!贝顺鐾林梗灰娭緯募?,且為皇家宗室,其中必有隱情。
能夠達到親王妃、世子妃禮服級別的,從徽州府志、歙縣縣志可知,只有永樂十五年(1417)廢谷王朱橞為庶人,徙置新安衛(wèi),正統(tǒng)元年(1436)被召回京城之事。又據《明英宗實錄》卷二十四所載正統(tǒng)元年十一月新安衛(wèi)上奏皇上:“永樂十五年,以本衛(wèi)公署居谷庶人,臣等暫于徽州府廊房治事。今庶人死,家屬取赴京?!笨梢娭鞕B死于徽州,正統(tǒng)元年,將其家屬取赴京城。
明弘治《徽州府志》卷之五《公署·兵衛(wèi)公署》載:永樂十五年(1417),奉工部勘合為起蓋房屋事,將本衛(wèi)改作谷庶人住屋,令衛(wèi)官暫借徽州府推官理刑廳署事。正統(tǒng)元年又奉勘合,將谷庶人取去,衛(wèi)官復還本衛(wèi)。
明萬歷《歙志·總紀》卷一《昭代》:成祖文皇帝永樂十五年丁酉,廢谷王橞為庶人,徙置新安衛(wèi)。
清道光《徽州府志》卷十六之二《雜記·拾遺》載:谷王穗降為庶人,永樂十五年,安置徽州府,改新安衛(wèi)為所居處。正統(tǒng)元年召取。
民國《歙縣志》卷十六《雜記·拾遺》載:谷王橞降為庶人,永樂十五年安置徽州府,改新安衛(wèi)署為住屋。正統(tǒng)元年,召取還京。
明弘治《徽州府志》
關于朱橞之事,《明史》卷一百二《諸王世表》第三載:“谷王橞,太祖庶十九子,洪武二十四年封,二十八年就藩宣府,成祖即位,移長沙府。永樂十五年坐謀逆,削?!钡菦]有記載削封之后安置情況。
其實,谷王橞的生平事跡,在《明太祖實錄》與《明太宗文皇帝實錄》皆有記載:朱橞出生于洪武十二年(1379)四月,為惠妃郭氏所出,是明太祖第十九子。洪武二十四年(1391)三月,12歲的朱橞被封為谷王;洪武二十六年(1393),在宣德府建谷王府。宣德府在今河北一帶,為大明朝的北方屏障,邊關重地,設有谷王宣府左、右二護衛(wèi)及中護衛(wèi)??梢娒魈鎸χ鞕B的喜愛與重用。
洪武三十一年(1397)閏五月,明太祖駕崩,21歲的皇太孫朱允炆即位,為建文帝,聽從齊泰、黃子澄之議開始削藩,不到一年時間,周王朱橚、岷王朱楩、湘王朱柏、齊王朱榑、代王朱桂先后被廢,接著下詔削奪燕王朱棣王號及逮捕燕府官屬。于是朱棣公開舉兵反叛,建文帝遂遣兵攻奪北平。時年19歲的谷王朱橞所封宣府與北平相鄰,見燕王起事,便逃遁回京。建文帝四年(1402)六月,朱棣攻打京城。建文帝讓諸王分守京城之門,谷王朱橞守衛(wèi)金川門。朱橞知道建文帝大勢已去,于是大開城門,迎接朱棣進京。
出土玉佩
朱棣登上寶座,大肆封賞。朱橞因迎駕有功,獲賜頗多,而且谷王府中諸人皆有升賞。谷王朱橞封地在宣府,屬于邊塞藩王,今朱棣改封內地長沙,除定制歲祿之外,又將長沙城內商稅皆歸朱橞所有,而為削減朱橞勢力,將原來宣府護衛(wèi)改為長沙護衛(wèi),仍隸谷王府;而宣府中所余的官軍設宣府左、右二衛(wèi),左衛(wèi)在保定屯守,右衛(wèi)在定州屯守。
長沙有山林池沼、竹木花果、鳥獸魚鱉之利,朱橞盡收其稅。其后,朱橞恃寵縱橫,逐漸有了謀逆之心。唐朝有興于“十八子”之讖語,朱橞為明太祖十九子,因其兄朱杞早夭,沒有封王,朱橞便有了十八子之說,于是“藏匿亡叛,造作舟艦、弓弩、器械,教習兵法戰(zhàn)斗”,又“大建佛寺,造天成閣,私度僧千人,晝夜所禱祝詛”。王府中無有敢勸諫者。
出土金釵
起初,谷王府隨侍都督張興怕朱橞謀反牽連自己,密告朱棣,又密啟皇太子。其后,朱橞同母兄弟蜀王朱椿得知情況,遣蜀王府儀賓上奏朱橞謀反之事。永樂十四年(1416)十月,朱橞到京城朝見朱棣。朱棣命中官送朱橞回到王邸,將蜀王朱椿所上奏章出示給朱橞。朱橞看后,知道此事已經泄,不可挽回。永樂十五年二月,谷王橞以謀逆削爵,降為庶人。
谷王朱橞到底是謀反還是被朱棣削藩所廢,《明太宗文皇帝實錄》為朱棣后人所作,其內幕已無可揣測。朱棣奪取皇位,厚賞朱橞及其府中人員,安置到魚米之鄉(xiāng)長沙,以示兄弟之好;但朱橞到長沙之后,所掌握的兵力僅是護衛(wèi)而已,與原先藩王不可同日而語。這應該就是朱棣削藩的第一步。
在《明太宗文皇帝實錄》的卷二百二十七記載了一件事,那是永樂十八年秋七月,湖廣衡州府同知方素易死在獄中。因方素易是個有影響力的人物,被載入《實錄》。方素易如如何入獄的呢?
方素易為衡州府同知,其時谷王朱橞被廢為庶人,將谷王府中的財物藏在衡州府百姓家中。此事后來被人告發(fā),連累方素易不舉報,被關獄中而死。當時人們都很可惜。
方素易為江西樂平人,洪武年間為盱眙縣知縣時,“廉直平恕,于義勇為,無所畏避,吏民戴之。太祖皇帝特遣使赍璽書勞以上尊”,可見方素易正義勇為,連明太祖朱元璋都以璽書褒獎。方素易事跡頗多,此不多言。方素易不舉報,自是出于忠義正氣及對朱橞被廢的憐憫。
據《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四載朱棣“厚于宗室”,朱橞雖削為平民百姓,“其所資一毫皆歸之,飲食衣服之奉悉如舊”。此語與方素易未舉報被連坐之事頗有矛盾,朱橞在徽州生活,當是與做谷王時相去甚遠。
徽州府新安衛(wèi)
谷王朱橞在徽州所居之處為新安衛(wèi)。元至正十七年(1357),朱元璋部下鄧愈攻陷徽州,改徽州路為興安府,立雄峰翼元帥府,鎮(zhèn)守徽州,至正二十四年(1364)十二月改雄峰翼為興安衛(wèi),不久改為徽州衛(wèi)。洪武十五年(1382)十月置徽州衛(wèi)守御千戶所。洪武二十三年(1390)五月初三日,調指揮僉事陶謹將千戶所改作新安衛(wèi)指揮使司,其內設經歷司、鎮(zhèn)撫司、旗纛廟。中門之外設左、右、中、前、后五千戶所,其位置在今南譙樓的東南方向。
其實,朱橞一家生活在徽州,也是比較尷尬。新安衛(wèi)本來為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經歷等辦公之處,自朱橞安置于此,便移至徽州府衙廊房辦事,非常不便。當朱橞死后,家屬取赴京城,衛(wèi)官便上奏要求回到衛(wèi)所?!睹饔⒆趯嶄洝份d正統(tǒng)元年(1436)十一月,直隸新安衛(wèi)上奏朱祁鎮(zhèn):“永樂十五年,以本衛(wèi)公署居谷庶人,臣等暫于徽州府廊房治事。今庶人死,家屬取赴京,臣等宜復舊治。其妻妾子女殯埋屋旁者,請遷葬城外?!?/p>
朱橞與其家人從永樂十五年被安置徽州新安衛(wèi),直到正統(tǒng)元年57歲在徽州死去,在徽州新安衛(wèi)生活了二十年,子女多有死去,白發(fā)送黑女,頗為凄慘。在朱橞死去之前,其配妻已死。從《明太祖實錄》可知,朱橞之妻為兵馬指揮周鐸之女,洪武二十八年(1395)正月,明太祖將其配給谷王朱橞為妃。周鐸于洪武三十年七月由翰林院修撰署理國子監(jiān)助教事。
從“其妻妾子女殯埋屋旁者,請遷葬城外”,可見谷王朱橞在徽州所逝去家人原是殯埋在新安衛(wèi)屋旁,正統(tǒng)元年,在新安衛(wèi)上奏朝廷過后,才遷葬到烏聊山的?;罩?a href='/gucheng43/' target=_blank>古城城墻雄跨烏聊山,此明代墓葬位置就在徽州古城墻之外烏聊山腳大樟樹之下,今為香格里拉小區(qū)。其后嘉靖年三十四年(1555)筑縣城,此墓即在歙縣城墻之內。由此,出土棺材簡陋,棺蓋板為未加工的松木板,就可以理解了。
明墓遺址大概位置
朱橞在廢為庶人之前生有七子,長子在永樂二年(1404)四月冊立為世子,次子賦熻為醴陵王,其下有賦焞、賦焴、賦炯、賦焮、賦焜五子,除世子外,名字皆朱棣所賜。此墓葬禮服規(guī)制為親王妃與世子妃,其妻谷王妃已卒,世子妃情況未明。據當時參加搶救性考古發(fā)掘的歙縣文管所工作人員說,墓處于所挖的蓄水池的左側(東邊),右側(西邊)沒有其他墓室痕跡,而東邊的池壁上方因有房子,不方便進行探測。按常規(guī)來講,朱橞的妻妾子女應該葬在同一處,以右為大,右邊別無他墓,而朱橞沒有葬在徽州,那么此墓為朱橞之妻親王妃可能性比較大。
這座明代墓葬的出土,其價值不僅在于出土文物的珍貴與對明代禮服的研究,留給人們的更多是對明初那段削藩歷史的深沉思考。
本文作者系黃山市社科聯(lián)委員、知名徽學專家,黃山市首屆社會科學獎著作類二等獎獲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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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閱讀徽州
編輯|吳志蕓
監(jiān)制|仰時威
法律|王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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