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下罪己詔的亡國之君真的是生不逢時
一個勵精圖治、殫精竭慮的青年皇帝在短短的十七年內(nèi),接連頒布了六道罪己詔,向全天下的官員士紳、黎民百姓認錯和謝罪,但是依舊沒有挽救日漸沉淪的江山社稷,終于成為中國歷史上最為勤政而同時又是最為孤獨的亡國之君。
這位命運多舛的崇禎皇帝朱由檢也最終于1644年的一個凄風(fēng)苦雨的黎明時分,在李自成率數(shù)十萬大軍壓境的武力劍鋒逼迫之下,絕望地選擇以自縊的慘烈方式在紫禁城北側(cè)的煤山松柏下結(jié)束了他痛苦而忙碌的悲情人生,并以自殺向全天下的黎民蒼生下達了他三十四年生命中的最后一次“罪己詔”。
崇禎帝殉國之后的持續(xù)戰(zhàn)亂和社會動蕩竟釀成了中國歷史上空前絕后的人道主義大災(zāi)難,令后人觀之讀之不免為生活在那個血雨腥風(fēng)、風(fēng)雨飄搖的明末戰(zhàn)亂年代的蕓蕓眾生所遭受的不幸與苦難噓唏慨嘆不已,這可真謂“寧為盛世犬、莫為亂世人”。
明末的亡國之君崇禎皇帝(1610─1644),在其一生中共先后六次向普天之下頒布了罪己詔,這對于一個天貴皇胄、君臨天下的天子而言無疑是一件極其尷尬和汗顏的事情,尤其是對于崇禎這樣一個剛愎自用、殫精竭慮、乾綱獨斷、勵精圖治的中興之君(崇禎皇帝自詡)而言更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
然而,他不僅作到了責備甚至是蒙羞自己的尷尬之舉,而且還成為了中國歷史上頒布罪己詔最多的天子之一,這的確令后人史家感到有些匪夷所思,從中折射出了明末的社會矛盾和治理危機已經(jīng)演繹發(fā)展到了千鈞一發(fā)、分崩離析之邊緣的危急時刻,這些威脅巨大的社會危機和禍患痼疾的總爆發(fā)終于迫使十分顧及皇帝威儀的崇禎下定決心頒布罪己詔,以圖削彌天怒人怨,挽回人心,匡扶江山社稷于風(fēng)雨飄搖、岌岌可危之既倒,其用心可謂之良苦矣。
但是,由于其自身多疑善變和刻薄寡恩的性格缺陷和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的求治心切的急噪作風(fēng),使得他馭下的朝廷諸臣唯唯諾諾、瞻前顧后,缺乏大戰(zhàn)略的全局觀。崇禎帝政治能力的天然欠缺和外在客觀環(huán)境的艱巨險惡和錯綜復(fù)雜,使得他接手的這個日益衰敗的王朝無法作到力挽狂瀾于既倒,大明朝終于在關(guān)外滿清八旗的鐵蹄踐踏和關(guān)內(nèi)中原流民的武裝暴亂之雙重軍事夾擊和滾滾洪流般的刀兵攻勢之壓迫下徹底崩潰了,隨后的頻繁戰(zhàn)亂釀成了中國歷史上空前絕后的人道主義大災(zāi)難,導(dǎo)致中國人口在短短二十年內(nèi)竟銳減了幾千萬人之多。
從這個慘烈的歷史后果的角度上分析,崇禎帝既是朝廷失誤政策的決策者和制訂者,也是明末社會危機中的受害者和犧牲者,他的個人不幸和家庭悲劇也是中華民族的整體社會的不幸和悲劇之中不可分割的重要一葉,也構(gòu)成了那個兵荒馬亂、內(nèi)外交困、天崩地裂、改朝換代的激烈變革年代的苦難標本,使后來人有避免前車之鑒的頓悟。
崇禎皇帝的第一次罪己詔(頒布時間:崇禎八年)
崇禎八年(1635)正月,在中原數(shù)省范圍內(nèi)流竄奔襲經(jīng)年的陜西農(nóng)民武裝突然揮師南下,出其不意地一舉攻克明朝中都鳳陽,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的龍興之地,掘朱元璋祖輩之明皇陵并焚毀之,熊熊大火和彌天煙霧持續(xù)了數(shù)日之久。隨后,朝廷匆忙調(diào)集各省精兵八萬余人在中原地區(qū)進行會剿。八月,洪承疇負責督剿西北,盧象升負責督剿東南,剿滅農(nóng)民暴亂軍之戰(zhàn)事在全國范圍內(nèi)拉開帷幕。十月初,崇禎帝走出了令他的自尊十分難堪的一步,即第一次向全天下頒布“罪己詔”,向天下臣民首次承認朝廷的政策失誤及天下局勢的險惡。
詔云:“朕以涼德,纘承大統(tǒng),意與天下更新,用還祖宗之舊。不期倚任非人,遂致虜猖寇起。夫建州本屬我夷,流氛原吾赤子。若使撫御得宜,何敢逆我顏行。以全盛之天下,文武之多人,無奈夸詐得人,實功罕覯,虜乃三入,寇則七年。師徒暴露,黎庶顛連。國帑匱絀而征調(diào)不已,閭閻凋??而加派難停。中夜思惟,業(yè)已不勝愧憤。今年正月,復(fù)致上干皇陵。祖恫民仇,責實在朕。于是張兵措餉,勒限責成,佇望執(zhí)訊殲渠,庶幾上慰下對。又不期諸臣失算,再令潰決猖狂。甚至大軍辱于小丑,兵民敢于無上。地方復(fù)遭蹂躪,生靈又罹湯火。痛心切齒,其何以堪!若不大加剿除,宇內(nèi)何時休息!已再留多餉,今再調(diào)勁兵,立救元元,務(wù)在此舉。惟是行間文武,主客士卒,勞苦饑寒,深切朕念,念其風(fēng)餐露宿,朕不忍安臥深宮;念其飲冰食粗,朕不忍獨享甘旨;念其披堅冒險,朕不忍獨衣文繡。茲擇十月三日避居武英殿,減膳撤樂,除典禮外,余以青衣從事,以示與我行間文武士卒甘苦相同之意,以寇平之日為止。文武官也各省察往過,淬勵將來,上下交修,用回天意,總督總理,遍告行間,仰體朕心,共救民命。密約聯(lián)絡(luò),合圍大舉,直搗中堅,力殲勁寇……?!睂τ谝幌蚴止掳磷载摰某绲澋鄱?,能下這樣一份措辭深切自責的“罪己詔”,實屬不得已之舉。假如再聯(lián)想到他即位之初的中興之夢和躊躇滿志,則更體會到崇禎親自御筆撰寫此詔書時的痛苦而矛盾的復(fù)雜心境溢于言表,可謂危局使然之,實出于亡羊補牢之憂患。
崇禎皇帝的第二次罪己詔(頒布時間:崇禎十年)
崇禎十年閏四月,北方大旱,中原大地、赤野千里、餓殍遍野、民不聊生,而地方官吏仍舊逼糧催科、盤剝百姓,多處地方亦然民怨沸騰、干柴烈火、一觸即燃,面對這樣的危局,崇禎帝頭腦十分清醒,可是又無可奈,山高皇帝遠,朝廷中樞對于基層吏治的腐敗也是鞭長莫及、望洋興嘆爾!為此,崇禎帝在久祈不雨時的《罪己詔》上痛切地說道:" 張官設(shè)吏,原為治國安民。今出仕專為身謀,居官有同貿(mào)易。催錢糧先比火耗,完正額又欲□余。甚至已經(jīng)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議繕修,(輒)乘機自潤。或召買不給價值,或驛路詭名轎抬?;虿钆蓜t賣富殊貧,或理讞則以直為枉。阿堵違心,則敲樸任意。囊橐既富,則好慝可容。撫按之薦劾失真,要津之毀譽倒置。又如勛戚不知厭足,縱貪橫了京畿。鄉(xiāng)宦滅棄防維,肆侵凌于閭里。納無賴為爪牙,受奸民之投獻。不肖官吏,畏勢而曲承。積惡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誰能安枕!……。" (詳見《明季北略》卷十三)
崇禎皇帝的第三次罪己詔(頒布時間:崇禎十五年)
崇禎十五年(1642)新年伊始,崇禎帝在奏對朝臣時格外謙卑地揖拜閣臣周延儒等人,希翼君臣齊心協(xié)力、再圖振興國事之舉。正月,在崇禎帝的默許下,朝廷派馬紹愉為特使,同關(guān)外清庭進行談判,以期減緩明朝腹背受敵的軍事壓力。二月,李自成所部在襄城大敗明軍,殺害陜西總督汪喬年。三月、四月,關(guān)外松山等城相繼被清軍攻陷,遼薊總督洪承疇被清軍俘虜,后歸降清廷。五月,李自成所部三圍開封。七月,賢淑聰慧的田貴妃病故,崇禎帝悲痛欲絕、日不思飲、夜不成寐、痛不欲生。八月,對清庭議和機密被朝臣泄露,朝廷輿論大嘩,迂腐言官大肆抨擊,崇禎帝惱羞成怒,情急之下,竟將無意泄漏國家機密的兵部尚書陳新甲下獄問斬,明清之間的和談徹底破滅。九月,在李自成所部圍困開封期間,黃河堤潰,開封城被滔滔洪水沖毀,導(dǎo)致幾十萬開封百姓無端喪命,釀成明末巨大人道災(zāi)難,李自成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十月,李自成所部在郟縣擊敗明陜西總督孫傳庭部。十一月,清軍第五次入塞劫掠,深入山東腹地,俘獲人口三十余萬人丁,殺害官吏數(shù)百人。閏十一月辛丑,崇禎第三次下罪己詔,詔曰:“…… 比者災(zāi)害頻仍,干戈擾攘,興思禍變,宵旰靡寧,實皆朕不德之所致也!罪在朕躬,勿敢自寬。自今為始,朕敬于宮中默告上帝,修省戴罪視事,務(wù)期殲胡平寇以贖罪戾……”云云。
崇禎皇帝的第四次罪己詔(頒布時間:崇禎十六年)
崇禎十六年(1643)年初,李自成在襄陽建立政權(quán)。二月起,京師瘟疫流行。三月,左良玉部嘩變。四月,清軍進犯出塞。五月,張獻忠部攻克武昌,楚王遇害(被張獻忠殘忍地打入囚籠沉入長江溺死),張獻忠正式建立“大西”政權(quán)。隨后,內(nèi)閣首輔周延儒被罷官。六月,崇禎痛心疾首、欲哭無淚,悲憤地向天下官紳百姓第四次下罪己詔,譴責自己的失德和過失導(dǎo)致生靈涂炭、社稷遭殃,希望天下官民士紳能夠振聾發(fā)聵、共赴國難,鼎立拯救危機重重、病入膏肓的大明王朝。
崇禎皇帝的第五次罪己詔(頒布時間:崇禎十七年)
崇禎十七年(1644)正月初一日,李自成在西安稱帝,立國號“大順”。李自成隨即分兵兩路劍鋒指向北京進軍。正月,朝廷拜大學(xué)士李建泰為督師,出京抵御大順軍,為了鼓舞士氣,崇禎帝隆重地在平臺為即將代帝出征的李建泰舉行“遣將禮”。不料,風(fēng)云突變,三月,李自成大軍即兵臨北京城下。十八日,崇禎于倉促之中第五次下詔罪己,崇禎帝在罪己詔中寫道:“……朕嗣守鴻緒十有七年,深念上帝涉降之威,祖宗托付之重……朕為民父母,不得而卵翼之,民為朕赤子,不得而襁褓之,坐令秦豫丘墟,江楚腥穢,貽羞宗社,致疚黔黎,罪非朕躬,誰任其責?所以使民罹難鋒鏑,蹈水火,堇量以壑,骸積成丘,皆朕之過也。使民輸騶挽栗,居送行賚,加賦多無藝之征,預(yù)征有稱貸之苦,又朕之過也。使民室如懸磐,田卒污萊,望煙火而無門,號泣風(fēng)而絕命,又朕之過也。使民日月告兇,旱潦存至,師旅所處,疫蔓為殃,上干天地之和,下叢室家之怨,又朕之過也。至于任大臣而不法,用小臣而不廉,言官前鼠而議不清,武將驕懦而功不舉,皆朕撫馭失宜……忠君愛國,人有同心,雪恥除兇,誰無公憤!……”。緊接著,崇禎帝又在罪己詔之外痛心疾首地寫下了下列文字,同樣令人讀罷之后有一種說不出來的酸楚痛心之感:“朕以藐躬,上承祖宗之丕業(yè),下臨億兆于萬方,十有七載于茲。政不加修,禍亂日至。抑圣人在下位歟?至于天怒,積怨民心,赤子淪為盜賊,良田化為榛莽;陵寢震驚,親王屠戮。國家之禍,莫大于此。今且圍困京師,突入外城。宗社阽危,間不容發(fā)。不有撻伐,何申國威!朕將親率六師出討,留東官監(jiān)國,國家重務(wù),悉以付之。告爾臣民,有能奮發(fā)忠勇,或助糧草器械,騾馬舟車,悉詣軍前聽用,以殲丑類。分茅胙土之賞,決不食言!”云云。崇禎言辭是夠沉痛中懇,也真正有負疚□悔的誠心,奈何天下糜爛、敵軍壓境、軍心渙散、大勢已潰,一切為時晚矣。
崇禎皇帝的第六次罪己詔(頒布時間:崇禎十七年,臨終遺言)
崇禎十七年三月十八日,絕望無助的崇禎帝強打精神舉行了最后一次家宴,當夜酒宴罷后,崇禎帝即安排太子慈□、三子定王慈燦、四子永王慈煥逃離皇宮。隨后,崇禎帝在宮中親自持劍砍殺妻妾、女兒,幼女昭仁公主致死,長女長平公主斷臂重傷,一生賢德的周皇后于坤寧宮自縊。十九日凌晨,天將曙明,崇禎攜御筆太監(jiān)王承恩離開紫禁城,登上皇家禁苑煤山,在一株老槐樹下自縊身亡,時年34歲。死時“以發(fā)覆面,白袷藍袍白細褲,一足跣,一足有綾襪”,衣上以血指書,崇禎帝的臨終遺詔這樣寫道:“朕自登極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薄德匪躬,上干天怒,致逆賊直逼京師,然皆諸臣之誤聯(lián)也,朕死,無面目見祖宗于地下,自去冠冕,以發(fā)覆面,任賊分裂聯(lián)尸,勿傷百姓一人”。
公元1644甲申年的3月19日這一天,在中國歷史上也是統(tǒng)治華夏中國長達276年的大明王朝的亡國祭日,每逢此日,黃宗羲、顧炎武等明末遺民必沐浴更衣、面向北方、焚香叩首、失聲慟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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