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米補貼還有嗎
導讀:2021年玉米補貼還有嗎 糧食補助幾月份下來
據(jù)了解,進入到2021年之后,糧改飼試點還將繼續(xù)推進。按照《全國種植業(yè)工作要點》相關規(guī)定,已經將東北冷涼區(qū)、北方農牧交錯區(qū)列入糧改飼試點范圍。而玉米作為重要的飼料原料必將獲得更多的扶持,糧補、糧價或迎來雙重利好。
但目前具體的政策文件還未公布,大家可以參考2020年的玉米補貼標準(具體以當?shù)卣邽闇剩?/p>
1、2020年黑龍江牡丹江玉米補貼標準:玉米每畝補貼38元。
2、2020年巴林右旗玉米補貼標準:64.94元/畝。
3、2020年包頭市玉米補貼標準:每畝補貼標準64元。
4、2020年吉林東豐縣玉米生產者補貼標準:146.98元/畝。
補貼對象為玉米實際生產者(包括農民、農民專業(yè)合作社、企事業(yè)單位等)。而且補貼資金會直接發(fā)放給實際生產者。
1、生豬價格雖然有所下降,但是生豬的價格還是處于高位的,并沒有比較明顯的下降??梢灶A見2021一年時間之內生豬價格下降的十分緩慢,而為了加大生豬產能恢復,對于玉米的需求仍處于高位。
【拓展資料】
2、今年由于疫情影響生產種植,全球玉米產量都受其影響,進口玉米價格與往年相比價格高了許多,已經達到2100元/噸。因此,進口玉米還是對國內玉米將不會造成沖擊,對于維持當前玉米價格有一定的幫助。
3、農資和土地承包費用的增加,2021年的種植成本預計會有所提高。另外,玉米產量的減少,屬于一個短暫的不可控的因素,并不能持續(xù)地提高玉米的價格。
綜合來看,2021年玉米行情大概率繼續(xù)維持高價,但整體上漲空間已十分有限,但賺錢還是可行的。不過隨著種植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響,因此擴種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種植戶一定得多加注意。
糧食補助幾月份下來
糧食補貼的發(fā)放時間和農作物的成熟時間有直接關系,一般情況下,對于糧食成熟較早的華中地區(qū),發(fā)放時間為3到5月份,而對于糧食成熟較晚的華東地區(qū),要等到6月份。具體標準每個地區(qū)會有細微差別,具體還要看當?shù)卣嫉耐ㄖ?/p>
一、糧食補貼的發(fā)放時間
糧食補貼的發(fā)放時間和農作物的成熟時間有直接關系,一般情況下,對于糧食成熟較早的華中地區(qū),發(fā)放時間為3到5月份,而對于糧食成熟較晚的華東地區(qū),要等到6月份。具體標準每個地區(qū)會有細微差別,具體還要看當?shù)卣嫉耐ㄖ?/p>
二、糧食補貼的發(fā)放金額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糧食補貼是農民的耕地面積乘以每畝地的補貼金額。簡單地說,農民種植面積越大,補貼就越多。
三、糧食補貼的發(fā)放方式
糧食補貼主要采取一卡通和現(xiàn)金兩種發(fā)放方式。具體的發(fā)放方式農民要咨詢當?shù)叵嚓P部門。
四、糧食補貼對象
現(xiàn)在的糧食補貼對象是土地承包人,包括蔬菜和草地。有不少農民問,糧食補貼到底補給承包人還是耕種人,國家規(guī)定,承包權再誰,補貼給誰,當然要是合同中聲明給耕地人,那就另說。
五、發(fā)放標準變化
農業(yè)的發(fā)展一直都是廣泛被國家重視,就是為了提高農民種地的積極性,所以才有了很多項農業(yè)補貼。不過現(xiàn)在,有很多農民工兄弟外出打工家里的土地都閑置了,也就造成了農村土地資源的浪費。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糧食補貼是農民的耕地面積乘以每畝地的補貼金額。簡單地說,農民種植面積越大,補貼就越多。
以下情形沒有補貼
1、擁有承包地超過3年及以上沒有使用,且沒有辦理流轉的農民;
2、利用承包地從事與糧食生產無關的活動的農民;
3、未經同意私自開荒的農民;
4、本人的土地常年拋荒、棄 耕、不管理的,領不到補貼;
5、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不能作為耕地使用,不能領取土地補貼。
法律依據(jù):
《糧食直補工作經費管理辦法》
2021年最新糧食補貼政策是中央財政對實際種糧農民發(fā)放一次性補貼200億元。根據(j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要求,為有效化解農資價格上漲對農民種糧收益的影響,穩(wěn)定農民收入,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近日,中央財政下達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200億元,用于對實際種糧農民發(fā)放一次性補貼,彌補今年以來農資成本上漲帶來的增支影響。為進一步加強糧食直補工作經費的管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糧食直補政策,根據(j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fā)〔2004〕17號)和《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實行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調整糧食風險基金使用范圍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建〔2004〕75號)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了《糧食直補工作經費管理辦法》
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將從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最大的亮點就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進一步保護種糧農民利益,調動糧食生產積極性?!稐l例》明確將保護糧食生產者積極性作為立法目的之一,規(guī)定了一系列保護農民利益的措施。為保障市場供應、保護種糧農民利益,必要時可采取政策性購銷措施,今年國家繼續(xù)對小麥和稻谷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收購糧食應當執(zhí)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損害農民和其他糧食生產者的利益;收購糧食應當及時向售糧者支付售糧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委托代扣、代繳任何稅、費和其他款項;對侵害種糧農民利益的行為,設立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副局長黃煒指出,《條例》的這些規(guī)定充分體現(xiàn)了人民至上的執(zhí)政理念和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法治理念,有利于進一步保護種糧農民合法權益、調動糧食生產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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