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獻忠屠川”被隱藏的歷史真相百年冤案終得澄清
張獻忠真的如歷史上所記載的是”殺人狂魔”嗎?
根據史料記載:崇禎七年(1634年),高迎祥、李自成、張獻忠聯(lián)合各路大小農民軍由楚入蜀,陷夔府、劍州,又屠巴州及通江、開縣等地。巡撫劉漢儒、總兵張爾奇帶領官兵阻擊,將其攆回陜西。張、李流竄于陜南一帶。1635年,李自成從車廂峽被困逃脫之后,糾結羅汝才、老回回、搖黃等十三家會于滎陽,稱“十三家支黨”。專在四川巴山、湖北、安徽、江西一帶為患。同年,張獻忠率一部屠戮安徽鳳陽后,至四川瀘州,圍瀘州城,裸婦女數千人置城下,有稍微不從或感到羞愧的都殺掉。崇禎十年(1637年),李自成在漢中兵敗于洪承疇,與混天星等從陜西鳳翔入川。一支隊伍由淺灘涉嘉陵江,陷昭化,越潼川,攻下金堂。另一支則攻下劍門、梓潼、綿州、綿竹、溫江,焚毀新都,圍成都二十日不下。此次出入四川三月,陷州縣三十六所。所過之處,腥風血雨,伏尸千里,天地為昏?!坝袑Ω敢鴼⒄?,有縛夫淫妻而殺者,有預少孕婦男女剖驗以為戲者,有擲孺子于油鍋觀其跳躍啼號為樂者,有刳生人腹實以米豆牽群馬而飼之者。獲逃者必人人加刃而后磔之?!?《蜀龜鑒》)
1645年冬,張獻忠下令除大西政權官員家屬以外,成都“城內居民一律殺絕”。1645年冬11月22日,獻忠先暗遣一人捏詞誑報,以惑眾心。謂某路敵軍大隊將至,須當操練兵馬,以作御敵。次日,大集人馬,若將赴戰(zhàn)場一般。獻忠暗將毒謀通知各營軍官,飭令剿洗全城,不留一人。詭言:“百姓等已暗通敵人,勾引大隊入川,以圖大舉,故當剿滅此城居民。爾等各宜秘密準備,不得遺漏軍情”云云。眾官聞之各自回營,預備明天大屠之事。剿后即當渡河以迎敵軍。次日,大屠殺開始,此時被拘百姓無數,集于南門沙壩橋邊,一見獻忠到來,眾皆跪伏于地,齊聲悲哭求赦,云:“大王萬歲!大王是我等之王,我等是你百姓,我等未犯國法,何故殺無辜百姓?何故畏懼百姓?我等無軍器,亦不是兵,亦不是敵,乃是守法良民,乞大王救命,赦我眾無辜小民”云云。獻賊之心,禽獸不如,聞如是之言,不獨無哀憐之意,反而厲聲痛罵百姓私通敵人。隨即縱馬入人群,任馬亂跳亂踢,并高聲狂吼:“該死該殺之反叛!”隨令軍士急速動刑。冤呼痛哉!無罪百姓齊遭慘殺,終則息靜無聲。真是尸積成山,血流成河,逐處皆尸,河為之塞,不能行船。錦繡蓉城頓成曠野,無人居住,一片荒涼景象,非筆舌所能形容……凡城鎮(zhèn)村莊房屋皆縱火焚毀,而倉廩山林也遭毀滅。四鄉(xiāng)無人跡,皆成曠野。東、西、南三方受害尤甚,唯北方獨存,蓋擬由此地出川也。
張獻忠離川往陜時,又令全城四面縱火,公所私第,樓臺亭閣,一派通紅,有似火海。大明歷代諸王所居之宮殿及民間房屋均遭焚毀,轉瞬間川中首府已成焦土,人畜化為灰燼。
雖然所有歷史上的記載都是說是張獻忠屠川,但是對于這點還是飽受爭議的。
1.張獻忠死后十三年的1659年,清軍才攻陷重慶。也就是說在這十三年中,張獻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軍展開了殊死搏斗。難道這13年當中清軍在和孤魂野鬼打仗?由此可見張獻忠屠四川說法的荒謬。
2.四川平定后,滿清統(tǒng)治者為了把“幾乎殺盡四川人”的責任推給張獻忠,就利用民間流傳下來的“天生萬物與人,人無一物與天”的口碑,在后面加上七個“殺”字,而且聲稱這塊“七殺碑”就在官署中,以證明其說詞可信。 而國內現存兩塊張獻忠“圣諭碑”, 少城公園陳列的碑上,沒有一個“殺”字,當時的照片仍在。另一塊“圣諭碑”,是1934年由一位英國傳教士在四川廣漢發(fā)現的,后來這塊碑被運到廣漢公園中展示。而它的碑文正是史料中記載的張獻忠“六言圣諭”:“天生萬物與人,人無一物與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說的是慈悲的上天賜萬物于人類,而人卻沒有一物可用來報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
3.歷史就是歷史,無論清朝的御用文人們怎么掩蓋,在兩個鐵證面前,一切都敗露了: 一、“圣諭碑”而非“殺碑”; 二、在張獻忠1646年戰(zhàn)死后,清軍在四川尚有長達13年的征戰(zhàn)。 這兩個證據不僅完全駁斥了清朝御用文人所謂“張獻忠屠盡四川人”的說辭,而且還有力的把他們對張獻忠污蔑的“記錄”打回原形,成為他們自己“供述”清軍屠殺四川的罪行 明末清初,在四川發(fā)生了大屠殺,人口急劇減少。清朝期間所編撰的“史料”以及一些“記錄”等都把大屠殺的責任歸于張獻忠。由于清朝的統(tǒng)治延續(xù)了兩百七十多年,以至絕大多數人都對此深信不疑。連魯迅先生也曾批判過張獻忠是“專在‘為殺人而殺人’”。
對于張獻忠屠川這一事件,雖然目前沒有公開為張獻忠澄清。但是如果對于歷史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從大量的資料中可以翻閱出其實很多資料都是前后矛盾呢的。紙永遠包不住火的,不管是在任何朝代都是勝者為王敗者為寇自己朝代的史記想怎么寫就怎么寫??隙ǘ紩懹欣谧约旱囊幻?。
反正對于張獻忠屠川我是不信,不知道您的看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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