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海濤 | 《元史》點校拾遺五則
一
《元史·百官志三》載:
禮店階州西水蒙古漢軍西番軍民總把二員。
此條載于“禮店文州元帥府”職官之后,當(dāng)為其派出機構(gòu)軍職。據(jù)元明史志文獻,此處“西水” 當(dāng)為“兩水”之誤,茲作辨正如下。
《元史·按竺邇傳》載:
按竺邇命侯和尚戍沔州之石門,術(shù)魯西戍階州之兩水,謹斥堠,嚴巡邏,西南諸州不敢犯之。
則在禮店文州元帥府創(chuàng)設(shè)之初,即在階州之兩水派兵戍守,后漸為常制,專設(shè)軍職亦合情理。
另,兩水本為階州川名。據(jù)《[萬歷]階州志》:
兩水,州西三十里,出□子峪,南入白龍江。昔沖民田無數(shù),今招有力者浚河筑堤,可成腴田。
同書亦載:
兩水溝,通西、禮、階,土番盜賊出入,沿路新設(shè)墩臺,差兵守。
兩水流經(jīng)之地,亦為天然的交通要道,元明兩代均于此處差兵把守。兩水之名,沿用至今,階州歷來并無名為“西水”之川名或地名。故此處當(dāng)勘正為“禮店階州兩水蒙古漢軍西番軍民總把二員?!?/p>
二
《元史·張孔孫傳》載:
既長,以文學(xué)名,辟萬戶府議事官,萬戶嚴忠范之兄為陜西行省平章政事,聘孔孫,以母老不應(yīng)。
此處未指明嚴忠范之兄具體身份。
據(jù)元好問撰《東平行臺嚴公神道碑》及《元史·嚴實傳》,嚴忠范為嚴實四子,其兄長為嚴忠貞、嚴忠濟、嚴忠嗣,其中忠貞早卒,忠濟襲其父職,忠嗣先后任職東平人匠總管、單州防御使事、東平路管軍萬戶。 可見嚴忠范之兄中并未有任職陜西行省平章政事者。
據(jù)《元史·世祖本紀四》:
(至元七年五月)癸卯,陜西僉省也速帶兒、嚴忠范與東西川統(tǒng)軍司率兵及宋兵戰(zhàn)于嘉定、重慶、釣魚山、馬湖江,皆敗之,拔三寨,擒都統(tǒng)牛宣,俘獲人民及馬牛嚴艦無算。
此處載嚴忠范官職為“陜西僉省”。至元六年《奉元路重修廟學(xué)記》亦載嚴忠范任陜西僉省。另據(jù)元人柳貫《嚴忠范謚節(jié)愍》:
乃若正奉大夫、簽陜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書省事、充國信使嚴忠范,出自閥閱,服習(xí)詩書。始從世祖皇帝潛邸,首陳為治之要,在修禮樂而定制度,言議亮切,深簡帝衷。爰及龍飛,尤見親幸。
“陜西五路西蜀四川行省”反映出中統(tǒng)、至元初年陜西、四川合為一省且名稱未定的實際情況,與陜西行省名異實同。元中葉以前,參知政事之下有僉省、同僉等職,后罷不置,僉省與行省平章政事必然不同。
故《元史·張孔孫傳》中任職陜西行省者當(dāng)為嚴忠范,其所任職也并非平章政事,而是陜西僉省。明初參與修撰《元史》者或疏于考察,未解“僉省”之義,將其等同于行省平章政事,更將是職強加于“嚴忠范之兄”,一誤再誤,故作更正之。
三
《元史·暗伯傳》載:
暗伯,唐兀人。祖僧吉陀,迎太祖于不倫答兒哈納之地。太祖嘉其效順,命為禿魯哈必阇赤,兼怯里馬赤。父禿兒赤襲職,事憲宗,累官至文州禮店元帥府達魯花赤。
此處“文州禮店元帥府”應(yīng)為“禮店文州元帥府”。
禮店文州元帥府最初創(chuàng)設(shè)于“禮店”?!对贰げ紧敽洗饌鳌份d:
祖按主奴,太宗時率蒙古軍千人從諸王察合臺征河西,至山丹。攻下定、會、階、文諸州,以功為元帥,佩金符,駐軍漢陽禮店,戍守西和、階、文南界及西蕃邊境。
則漢陽禮店因駐軍而為元帥府所在地?!岸Y店”在《元史》中或作“李店”。
《元史·百官志七》載:
李店文州,帖城河里澤脫,朵思甘,常陽,岷州,積石州,洮州路,脫思麻路,十八族。右九府,唯李店文州增置同知、副元帥各一員,其余八府,隸吐蕃宣慰司,其余并同。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云:
禮店文州即李店,稱元帥府。
所謂“李店”即禮店之俗稱,禮店位于漢陽天嘉川,為元帥府初設(shè)之地,彼時文州尚處于吐蕃統(tǒng)治之下。據(jù)《元史·國寶傳》載:
(國寶)乃遣謝鼎與弟國能,持金帛說降吐蕃,酋長勘陁孟迦從國寶入覲。國寶奏曰:“文州山川險扼,控庸蜀,拒吐蕃,宜城文州,屯兵鎮(zhèn)之?!睆闹趪鴮毴酚?,為蒙古漢軍元帥,兼文州吐蕃萬戶府達魯花赤,與勘陁孟迦皆賜金符。
文州納入禮店文州元帥府統(tǒng)轄范圍,要晚至按竺邇之子國寶襲職元帥時期。
綜上,蒙元時期先于“禮店”設(shè)元帥府,后將文州并入,故稱“禮店文州元帥府”?!岸Y店”在前有標示府址之意。查元代碑刻史料,如皇慶二年(1313年)《雍古公神道碑銘》、至元五年(1339年)《大元崖石鎮(zhèn)東岳廟之記碑》、至正九年(1349年)《湫山觀音圣境之碑》、至正五年(1345年)《同知哈石公遺愛記》等,均未有將“文州”冠名于“禮店”之前的情況,故《元史·暗伯傳》中當(dāng)勘正之。
四
《元史·許有壬傳》載:
(至治)二年,轉(zhuǎn)江南行臺監(jiān)察御史,行部廣東,以貪墨劾罷廉訪副使哈只蔡衍。
此處未將哈只與蔡衍斷開,誤為一人。
按,哈只(Hajji)為元代常見回回人名,蔡衍則另有其人。本傳此條記載亦見于許有壬《至正集》卷七五《公移二·糾副使哈只等》:
近奉臺札,江西守省體覆各道,聲跡至海北廣東道,體察得本司副使哈只、蔡衍不公等事。謹按,哈只者,心本貪邪,才兼詭譎,敗事何限,黷貨無厭,風(fēng)聞肆威,龍斷罔利,有司之所罕見,邑胥之所不為。先任海南道副使,延佑三年十一月到任。隨時出司,照刷石康鹽課、提舉司文卷。所欲既厭,將分司印信分付隨行書吏,于延佑四年二月稱病徑歸。今除本道,于至治元年二月到任,至治二年七月二十日遽爾托病出廣。其蔡衍者,腐儒散材,凡庸小器,素?zé)o令望,屢玷清班。至治元年十一月到任,奉公守法之微效未見,營私違禁之實跡已明。于至治二年閏五月十一日,亦行稱病出廣。若候聲跡,通行具報。緣各官俱已離職,誠恐憲臺不知,或加選擢,實玷公論。伏乞顯示黜斥,用肅憲綱。
則哈只、蔡衍為二人確乎無疑。
蔡衍之家世宦跡見于袁桷所撰《奉政大夫同知總管府事蔡公神道碑銘》:
延祐年紀丙辰,仁宗皇帝推恩群臣,考視品秩,榮其祖禰,及其曾大父。繇是,單父蔡侯衍以僉事廉訪,贈府君諱良輔汝弼、甫奉政大夫、同知東昌路總管府事、驍騎尉、單父縣子;妣李氏,單父縣君。泰定元年,新天子下詔,大賚內(nèi)外。俾就所居官,皆錫命。蔡侯時為慶元路總管,又贈嘉議大夫、□□路總管、上輕車都尉、□□郡侯;妣某氏,□□郡夫人。桷謁告歸里,侯以郡侯事狀來請銘。
另據(jù)《至正四明續(xù)志》載,蔡衍于至治二年(1322)任慶元路總管。
綜上,蔡衍任廉訪副使至晚當(dāng)自延祐年間始,其被許有壬于至治二年彈劾之后,于同年出任慶元路總管,至泰定元年袁桷歸鄉(xiāng)之后一直在任,故才有了“請銘”之舉。故《元史·許有壬傳》此條應(yīng)勘正為:“(至治)二年,轉(zhuǎn)江南行臺監(jiān)察御史,行部廣東,以貪墨劾罷廉訪副使哈只、蔡衍?!?/p>
五
《元史·尚文傳》載:
(至元)二十二年,除御史臺都事、行臺御史。上封事言上春秋高,宜禪位皇太子,太子聞之懼,中臺秘其章不發(fā)。答即古阿散等知之,請收內(nèi)外百司吏案,大索天下埋沒錢糧,而實欲發(fā)其事,乃悉拘封御史臺吏案。
此處言“答即古阿散等知之”,卻未將二人斷開,自相矛盾。傳文后又載:
文拘留秘章不與,答即古聞于帝,命宗正薛徹干取其章。文曰:“事急矣!”即白御史大夫曰:“是欲上危太子,下陷大臣,流毒天下之民,其謀至奸也。且答即古乃阿合馬余黨,贓罪狼籍,宜先發(fā)以奪其謀。大夫遂與丞相議,即入言狀,帝震怒曰:“汝等無罪耶?”丞相進曰:“臣等無所逃罪,但此輩名載刑書,此舉動搖人心,宜選重臣為之長,庶靖紛擾?!钡叟越?,可其奏。既而答即古受人金,與其黨竟坐奸贓論死,其機實自文發(fā)之。
則答即古、阿散非為一人可知矣。此處記載尚文挫敗答即古與阿散構(gòu)陷自己的過程及答即古的下場,并未提及阿散,似乎這一事件答即古是主謀。答即古、阿散事跡亦散見于《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紀事:
(冬十月)賜脫里察安、答即古阿散等印,令考核中書省,其制如三品。
癸亥,以答即古阿散理算積年錢谷,別置司署,與省部敵,干擾政務(wù),并入省中。
郭佑言:“自平江南,十年之間,凡錢糧事八經(jīng)理算。今答即古阿散等又復(fù)鉤考,宜即罷去?!钡奂渭{之。
(十二月)辛丑,誅答即古阿散黨人蔡仲英、李蹊。
簡短幾條大致勾勒出二人短暫的政治生涯,上述諸條亦未將二人斷開,或因二人屢屢并列,點校者因此未察,誤為一人。
(本文作者系南京大學(xué)歷史學(xué)院元史研究室\民族與邊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文章原刊于《元史及民族與邊疆研究集刊》第三十九輯,注釋從略,引用請核對原文。)
編輯: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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